| 福建省:用节能灯可获补贴 最低只要2.7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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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谢充灵 文章来源:福州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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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指南》12日出台,今年我省将推广2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不管是企业还是市民,购买都有补贴,其中市民购买补贴50%,也就是可半价购买高效照明灯。
节能灯半价最低2.75元
据了解,福建省2008年度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为200万只,推广任务由厦门通士达有限公司和浙江晨辉照明有限公司承担。产品外包装和本体上将有“政府补贴、绿照工程”标识。
记者注意到,我省两家推广企业中标的产品共有10种,有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和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两大类,财政补贴50%后,多数节能灯的价位都在三四元,最低的只要2.75元。
市民可向居委会申请登记购买
根据我省方案,大宗用户可向所在地的设区市经(贸)委(局)提出购买申请,并与推广企业签订供货安装协议,在完成安装后双方确认签章。
而居民用户则向其所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申请登记,由居委会统一向所在地设区市经(贸)委(局)提出购买申请,并与推广企业联系安排时间、地点,集中销售、安装,每个居民用户应如实填写购买安装情况信息表,由推广企业及时将信息表汇总,居委会(村委会)对信息表审核后予以确认签章。
推广企业原则上根据用户需求负责产品安装。对有特殊安装要求或需升降机械协助安装等安装成本明显超出正常范围的,由推广企业与用户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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