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节能建筑面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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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商棠 文章来源:河北经济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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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开始,全省范围内实行65%建筑节能标准,目前已累计完成节能建筑约9270万平方米,约占全省设区市与县城建筑面积的14.4%,高于全国10%平均水平。
全省太阳能光热应用建筑面积近5400万平方米(其中2007年新建约900万平方米),约占全省市、县城区住宅面积的11%,浅层地能应用建筑面积约640万平方米。全省11个设区市在2002年底基本实现“禁实”目标,我省国家确定的12个县级市也于2007年提前实现“禁实”目标。全省新建建筑施工图设计阶段全部达到节能设计标准,竣工验收阶段90%以上达到标准。
据悉,今年起我省开始全面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在小高层及以下居住建筑与医院、学校、饭店、游泳池、公共浴池等热水消耗大户的新建建筑中强制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去年邢台、保定、邯郸、秦皇岛、承德、张家口等市已开始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光电照明技术,邢台、保定市政府牵头打造“太阳能建筑城”,目前已有两批12项列入建设部、财政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示范项目》示范工程。
热计量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正在各地有效展开。承德市已完成24.7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唐山市已完成中德合作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今年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全市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石家庄市完成两栋办公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张家口市张北县完成4万平方米、6栋住宅楼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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